二氧化碳被作为灭火剂运用于船舶机舱内,应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:迟延释放:在典型的涉及易燃液体的机舱火灾中,快速释放所需数量的二氧化碳来控制火势的曼延至关重要。然而,调查却显示,在机舱火灾中,疏散、召集和清点人数所花费的时间往往比预期要长,因为“船员东奔西跑,很难点清人数。”释放灭火剂前机舱未正确封闭:倘若灭火区域不封闭,气体灭火的效果就有可能被削弱。
泡沫喷雾灭火装置装置简介 本公司生产的泡沫喷雾灭火装置是由储液罐、泡沫灭火剂、管网、分区阀、泡沫喷雾喷头、驱动气体瓶组、驱动管路、动力瓶组、集流管等部件组成,采用高效泡沫液作为灭火剂,在一定压力下通过**泡沫喷雾喷头,混合气体IG-541灭火系统,将灭火剂喷射到被保护物上,使之迅速灭火的一种新型灭火装置。本装置同时吸收了水雾灭火和泡沫灭火的特点,技术先进、灭火效率高、安装维护简单,是一种高效、安全、经济、环保的灭火装置。装置具有自动、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。
不止一次火灾中,由于过量的气体从敞开或不当关闭的门、通风口或通风管道泄露,连云港灭火系统,二氧化碳系统的灭火效果大打折扣。可用灭火剂的局限性:船上可用的二氧化碳数量通常只够释放一次。释放灭火剂后过早返回机舱及机舱通风不良:用气体灭火后过早返回机舱,可能会成为消防过程中较危险的一面。二氧化碳的冷却作用十分有限,七氟丙烷无管网灭火系统,机舱内的设备和构筑物在火灾后的温度可能会很高,特别是当决定是否释放固定式灭火系统而所花的时间过长时。消防人员或者船员在灭火后太快进入机舱,可能会带入富氧空气,从而导致火势重燃。